关于选聘采购项目评审、验收及资产报废报损核查专家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5-30    浏览次数:

各单位:

为加强对学校采购项目评审、验收及资产报废报损核查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保证评审、验收和核查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合理,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及学校实际,在校内拟选聘一批学校采购项目评审、验收及资产报废报损核查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以集中方式选聘专家入库。今后凡符合入选专家库条件的教职工,可随时按上述办法提交《长治学院采购项目评审、验收及资产报废报损核查专家登记表》(见附件)。

(二)请各单位于620日前,将《长治学院采购项目评审、验收及资产报废报损核查专家登记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报送资产管理处,并将电子版以“所在单位+姓名”压缩打包后发送至邮箱:czxyzc@126.com

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资产管理处联系。

联系人:樊珍瑜

电话: 0355-2179266

附: 1.采购项目评审、验收及资产报废报损核查专家管理办法》(长学院字[2019]54号)

    2.《长治学院采购项目评审、验收及资产报废报损核查专家登记表》

资产管理处

                                   2019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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