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长治学院办公设备和家具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长学院字〔2019〕60号)文件精神,学校开始2020年度办公设备、家具采购计划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需求单位根据其行政人员编制数和现有办公设备家具配备情况,下载填写《长治学院2020年度办公设备、家具采购计划申报表》,经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院领导审核后,于2月22日前将电子版发至资产管理处邮箱:czxyzc@126.com。因特殊时期,纸质版经单位负责人和分管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待疫情结束后再交资产管理处。
2.办公设备、家具的配置,应坚持从严控制,合理配置的原则,
能通过调剂、共享解决的,不得重新购置。对于未达到最低使用年限的办公设备和家具,原则上不得更新。对于达到最低使用年限仍能继续使用的办公设备和家具,按照勤俭节约原则,应继续使用,不予更新。
3.此次申报的办公设备和家具,是指满足学校各单位办公基本需求的家具设备等,不包含学科、专业、实验室建设以及特殊需要的专业类家具设备。其中,办公家具一般包括:办公桌、办公椅、文件柜等;办公设备一般包括:台式电脑、打印机等。各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填写名录之外的其他办公设备和家具。
4.办公设备、家具的配置应严格按照《长治学院办公家具配置标准》《长治学院办公设备配置标准》执行。
5.采购计划申报理由要真实、客观、详尽,相关技术参数和功能
尽可能明确。
6.除紧急或特殊需求情况外,计划年度不再受理零星采购申请。采购计划经学校审批后,由资产管理处按《长治学院采购管理办法》(长学院字[2018]105号)有关规定执行采购。
附件: 《长治学院2020年度办公设备、家具采购计划申报表》
资产管理处
2020年2月20日
各单位:
根据《长治学院办公设备和家具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长学院字〔2019〕60号)文件精神,学校开始2020年度办公设备、家具采购计划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需求单位根据其行政人员编制数和现有办公设备家具配备情况,下载填写《长治学院2020年度办公设备、家具采购计划申报表》,经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院领导审核后,于2月22日前将电子版发至资产管理处邮箱:czxyzc@126.com。因特殊时期,纸质版经单位负责人和分管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待疫情结束后再交资产管理处。
2.办公设备、家具的配置,应坚持从严控制,合理配置的原则,
能通过调剂、共享解决的,不得重新购置。对于未达到最低使用年限的办公设备和家具,原则上不得更新。对于达到最低使用年限仍能继续使用的办公设备和家具,按照勤俭节约原则,应继续使用,不予更新。
3.此次申报的办公设备和家具,是指满足学校各单位办公基本需求的家具设备等,不包含学科、专业、实验室建设以及特殊需要的专业类家具设备。其中,办公家具一般包括:办公桌、办公椅、文件柜等;办公设备一般包括:台式电脑、打印机等。各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填写名录之外的其他办公设备和家具。
4.办公设备、家具的配置应严格按照《长治学院办公家具配置标准》《长治学院办公设备配置标准》执行。
5.采购计划申报理由要真实、客观、详尽,相关技术参数和功能
尽可能明确。
6.除紧急或特殊需求情况外,计划年度不再受理零星采购申请。采购计划经学校审批后,由资产管理处按《长治学院采购管理办法》(长学院字[2018]105号)有关规定执行采购。
附件: 《长治学院2020年度办公设备、家具采购计划申报表》
资产管理处
2020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