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23年第二批资产处置的通知
为迎接学校65周年校庆,学校开始启动2023年下半年报废资产集中处置,计划于校庆(10月18日)前完成全部报废程序。各单位若有拟报废资产,请尽快按以下流程申报:
一、填写《长治学院设备家具报损报废鉴定表》,于9月8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交至授权管理部门。教学科研资产和办公设备报实验管理中心,后勤设备家具报后勤部,其余资产报资产管理部。
二、授权管理部门组织完成报废鉴定,并于9月15日前将各类报废鉴定表和处置申报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报至资产管理部。
三、学校审批同意后,资产管理部通知各单位在资产管理系统中进行申报。
注:1.属账内固定资产的,务必确保拟处置资产的编号、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购入日期、账面价值、存放地点或使用部门等信息与资产管理系统保持一致。
2.属账面价值五万元以上(含五万元)的大型仪器设备,另填报《长治学院大型仪器设备处置鉴定表(≥5万元)》。
3.属工程拆卸物的,工程责任单位填写《资产处置申报表(工程拆卸物)》,报分管校领导签字后交至资产管理部。
附件:《长治学院设备家具报损报废鉴定表》
《长治学院资产处置申报表》(授权管理部门)
《长治学院资产处置申报表》(工程拆卸物)
《长治学院大型仪器设备处置鉴定表(≥5万元)》
资产管理部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