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对我校固定资产进行合理高效处置,现将资产报废事宜进行详细说明。
1.报废标准:拟报废资产的使用年限一般须达到设备类8年以上,家具类15年以上,且无法满足正常工作需要。不达报废年限一般不予报废。
2.报废流程:各单位的拟报废资产可随时登录长治学院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申报,申报达到一定数量后,学校将进行统一报废处理。通常一年进行一次集中报废处置。
3.申报步骤:登录系统→处置管理→校内资产处置申请→新建处置单→选择卡片,并填写处置原因→保存并提交→打印《长治学院设备家具报损报废鉴定表》→签署鉴定意见,签字盖章并交至资产管理处。
资产管理处
202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