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员跨部门调整后办理资产移交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5-19    浏览次数:

各系、部、处、室:

学院近期进行了部分人员跨部门职务调整,相应地涉及到当事人所管理和使用资产的交接问题和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数据修改问题,根据学校2018年8月31出台的《长治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为保证资产信息数据的真实性,现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人员发生跨部门工作调整,不得将原使用资产带离原部门;

二、各部门人员发生工作变动,须及时办理资产移交手续,移交手续办理完毕方能到新单位就职;

三、各部门行政主要负责人调动至另一单位或部门,须将原负责部门的国有资产进行清查核对并经资产管理部门核查,办理国有资产交接手续后方能到新单位任职。

   特此通知。

 

资产管理处

                                       2020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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